有兩套戲,我都好鍾意。
一套講希臘英雄。
一套講一隻猴。
隔咗好多年再睇,
發覺佢哋其實講緊同一樣嘢。
男人有時真係冇乜新花樣。
《The Odyssey》裡面的奧德修斯,
形容一種想要又得不到的感覺。
像身上有一下癢。
好想抓。
但原來個癢生喺皮膚底。
抓極都抓唔到。
最初覺得幾得意。
抓耐咗,就要命。
他說,人最想要的,
往往是人最得不到的。
而最得不到的,
又往往是以前有過、
後來失去咗的東西。
希臘人講「愛得太遲」,
都講得好複雜。
至尊寶就唔同。
佢冇講皮膚底的癢,
冇講命運,
亦冇講哲學。
佢只係話:
有一份至真的愛情擺喺面前,
自己冇珍惜。
到冇咗,先後悔。
一句「一萬年」,
香港人由細聽到大。
年少時覺得好笑。
大個咗再聽,
先知周星馳原來唔係淨係搞笑。
佢係將一個男人最肉酸的時刻,
講到全世界都記得。
兩個人,一個在地中海漂流,
一個踩住雲、拎住金箍棒。
講來講去,
都係同一件事:
有些東西在手上時,
人總覺得仲有時間。
父母仲健康,
覺得下個禮拜先飲茶都得。
一個朋友還在香港,
覺得遲啲先約都得。
一間成日去的茶餐廳未執,
覺得下次先食都得。
人生最容易講出口的三個字,
大概就是:遲啲先。
當然,人唔可以日日都活得好似聽日世界末日。
咁樣太攰。
飯都食唔安樂。
不過,夾到食飯就食飯。
約到嘅,就約。
有得講,就早少少講。
有些事,
唔使等到一萬年後先明白。
最想要的,
往往不是未得到的。
是當時明明擁有,
卻以為永遠都在的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