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ristopher Nolan嘅《The Odyssey》今日第一日上畫,
Matt Damon演嗰個流浪十年都要返屋企嘅Odysseus。
我即刻急不及待,拉埋太太一齊去睇。
睇完,我得出三個非常不希臘、但非常實用嘅結論。
1.絕對唔好得罪大人物個仔。不論誰對誰錯。
Odysseus去到Poseidon個仔Polyphemus嗰個洞穴,
明明係自衛,但刺盲咗人地隻眼,
換嚟嘅係波塞冬十年嘅追殺同報復。
資本世界一樣——
世界唔係每次都會按道理結算;
有時你贏咗道理,輸咗後面嗰張關係網。
太太聽完,
好欣賞咁望住我,
話我好有智慧。
2.越成功嘅人,一旦唔喺度,屋企人嘅處境就越危險。
一個人建立起嚟嘅地位、資產同秩序,
未必會自動留低嚟保護屋企人。
有時反而會吸引更多人,
想趁主人不在,行入去坐低。
太太聽完,
好欣賞咁望住我,
話我好顧家。
3.Odysseus 根本係一個極限愛好者。
因為老婆唔畀佢玩,
所以要喺出面試晒所有極限體驗,
先肯漂返屋企。
途中仲遇到Calypso ,
大導演仲識玩, 搵 Charlize Theron 飾演。
我只可以講:
有啲男人對「返屋企」嘅理解,
係一定要去到全世界最遠,
先至肯承認屋企係最好。
太太聽完,
即刻叫我PayMe返戲飛錢俾佢。
三千年前嘅史詩,去到今日,
仲係講緊同一件事:
人有幾叻、有幾成功、去得幾遠,都唔代表你知道點樣安全返嚟。
《表裡見聞錄》都係一個關於返屋企嘅故事。
只不過阿芒喺資本世界入面遇到嘅海怪,
通常唔會有牙。
佢哋有西裝、有名片、
有一份睇落好合理嘅計劃書。


